劇場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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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域專長課程可能有先修科目或開放對象之限制,選課前請先到臺大課程網確認。
- 領域專長的施行學期若晚於畢業當學期,學生即使修習專長課程且成績及格,仍無法取得認證。
施行學期:113-1 主責單位:戲劇學系
基本資訊
主責教師
姓名
陳志峰
email
chihfeng.c@gmail.com
聯絡窗口
姓名
劉怡麟
email
yilin2005@ntu.edu.tw
學習目標
學習目標: 經由課堂學習舞台管理的方法,並從實務製作中了解製作演出各部門彼此之間的關聯和學習溝通的技巧。預期學習效益: 透過學習和製作經驗的累積,能初步成為一位演出製作的舞台管理者。期待以此為基礎持續累積經驗後能夠演出團隊或場館的技術管理者。
課程架構
修課指引
一、修習本領域專長前,需先修「舞臺技術一」、「燈光技術一」及「服裝技術一」,並建議修習本領專時亦選修「劇場技術概論」、「音響技術一」及「劇場影像技術」,以增進對製作演出各部門的基礎理論和實務。 二、建議依Level順序修課,部分課程需經甄選方能選修,請依照臺大課程網上之備註說明參加甄選。 三、修習Level 1及Level 4之「戲劇製作二」及「戲劇製作三」需至少一次擔任舞台監督或各部門助理(加修Level 4之「排演二」、「排演三」、「排演四」或「排演五」)方符合模組要求。課程說明如下:<br>1. 排演二:擔任學期製作之演員、導/排演助理或舞台監督、舞監助理等。<br>2. 排演三:擔任學期製作之舞臺組助理及平面設計等。<br>3. 排演四:擔任學期製作之燈光、影像及音效組助理等。<br>4. 排演五:擔任學期製作之服裝組及執行製作助理等。
課程資訊 修習課程說明
編號
課程識別碼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1. 部分課程需經甄選方能選修,請依照臺大課程網上之備註說明參加甄選。修習本領域專長無需事先申請,但表列需經甄選之課程不得以修習領域專長為由要求教師加簽。2. 為達到理想領域專長目標,讓學生有更多實務操作的機會並落實製作管理的訓練,Level 1的「劇場技術概論」改為建議先修,並以實務課程「戲劇製作二」取代,Level 3刪除較基礎的實務課程「戲劇製作一」,增加「演出製作管理與行銷」,Level 4增加排演類課程的多選,給學生不同嘗試的機會,以擴增學生視野。3. 原「劇場管理」模組(109010)將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含)以後退場,113學年度第1學期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之應屆畢業生得任擇原始架構(109010)或新架構(109014)取得本領專證書。
【落日條款】
- 適用對象: 112-1 入學之學生。
- 適用範圍: 112-1 (含) 以前終止之領域專長,詳見首頁最新消息。
【修習課程說明】
- 取得本領域專長認證須修習英語授課之班次
- 英語授課之課程識別碼第 4 碼為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