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與展示設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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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域專長課程可能有先修科目或開放對象之限制,選課前請先到臺大課程網確認。
- 領域專長的施行學期若晚於畢業當學期,學生即使修習專長課程且成績及格,仍無法取得認證。
施行學期:110-2 主責單位:人類學系
基本資訊
主責教師
姓名
張正衡
email
cchang23@ntu.edu.tw
聯絡窗口
姓名
劉蕙瑄
email
anthro@ntu.edu.tw
學習目標
臺灣擁有非常豐富與多元的人群社會活動記錄,但大多數是透過物質材料及口述歷史紀錄與流傳下來,文字記錄的歷史相當稀少與短暫,物質文化便成為臺灣歷史與文化社會研究與展現的重要憑藉。本系人類學博物館前身為1928年成立之「臺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學講座標本陳列室」,是全臺最早設立的大學以及人類學專業博物館,在田野工作中收藏了珍貴的文物,作為研究教學之用,有近百年的收藏歷史。計有民族學藏品六千多件,考古學標本上萬件,也收藏有相關主題的影像和原始文獻紀錄等等。這些到了今日成為臺灣珍貴的文化遺產,是相關研究與教學的寶庫,更成為社會大眾閱讀豐富的臺灣社會、文化與歷史的基礎,也是當代各類文化資產議題論述與實踐的對象。
人類學博物館從創立初始,即確立教學和研究的目標,近年由於文化資產保存的意識提升,文化資產與知識公眾化議題也受到熱切關注,博物館與文物的功能也須因應此發展與需求而拓展與調適。因此,人類學博物館近年也強調社會使命、加強對公眾的開放與服務,並著重於「與社區、部落及公眾合作」與「知識分享」二大任務。基於此,此領域專長將提供學生對於當代博物館與其功能及運作、文物與其知識的研究、文化資產資訊建置及呈現方式等面向,在專業上理念有所討論與學習、實務上有所思考與規畫。同時人類學博物館在上述的新使命下對相關工作的規畫與開放的展廳,都提供學生實務的參與與經驗的建立與累積, 如博物館導覽、藏品研究及管理與維護、藏品的展示與知識分享設計等。這些都有助於提升學生相關領域的素質與專長,成為博物館與展示設計的專業人才,並能在相關職場上發揮所長。
課程架構
修課指引
此領域專長模組包含5門課15學分,基礎與理論課程各1門、方法論2門與應用課1門。由博物館學概論提供學生對博物館的發展與功能等的基礎知識,再進入物質文化研究的學習以理解人類學對物質文化的概念與論述,進而學習人類學對博物館與知識或文物展示間關係的討論,最終彙整所學進行應用與實踐的學習,完成領域專長所需的知識、能力與經驗的養成。強烈建議修過人類學系兩門核心課程「人類學」、「文化人類學」後修讀,確保基礎理論養成。<br><br>基礎課程:博物館學概論(3學分)<br>此課程主要將討論博物館學的對象與目標、哲學理念與實務方法、博物館定義的變化、博物館歷史與發展、現代博物館的目的與社會功能、博物館的收藏、展示、維護保存、研究、教育特性、建築空間與訊息意象的關連、以及博物館未來的困境與可能發展方向等。提供學生思考博物館與人類社會文化的關係,一方面也使博物館成為學生未來專業發展、自我學習、或是生活休閒的管道。<br>理論課程:物質文化研究(3學分)<br>人類生活周朝的物質現象,是反映人類文化特性的重要管道。此課程主要從不同人類學理論觀點討論物質文化研究的基本特性、方法取向、相關議題的發展,以及與其他學科研究領域的結合可能性。提供學生瞭解人類與其生產、使用、或變更的物質世界間的關係;並培養能實際從不同層面觀察、分析、詮釋物質文化意義、並從中理解人群社會文化特性的能力。 <br>方法論課程:策展與博物館的民族誌分析/策展與人類學知識的應用/原住民與博物館:變動的觀念、關係與實作/口語文化與書寫文化 (4選2,6學分)<br> 博物館展示是考古學者及民族學者將其研究成果呈現給社會大眾的重要途徑,如何將學術成果轉化為社會大眾可以接受的知識展示,為另一專業的範疇。此課程的目的在於讓學生理解展示涉及的相關事務與問題、各類的展示方式與其理念、以及如何以人類學的概念與理論來進行策展相關的書寫與規劃。(註:由於本系此類課程豐富,也有著授課教師規劃的開課時程,故以彈性方式提供學生依興趣、課程提供時程與自有的學習規畫,由同類課程中擇二學習)<br>應用課程:博物館的展示設計:考古學與民族學個案實作/考古學的詮釋與展示設計/宗教、博物館與數位轉譯/漢人神怪文化與博物館策展(4選1,3學分)<br> 博物館由策展到展示過程的不同環節,涉及許多可運用的不同領域專業技術、人類學的文化與物質概念和藝術創作。此課程重在提供學生逐步認識策展的技術面,學習專業展覽技術所需的知識基礎,並學習實際轉化理念成可操作與實踐的行動,同時思考策展如何作為一種行動與落實理念的一種方法,以及清楚地認識博物館展示所需要的知識內涵與訓練。(註:由於本系此類課程豐富,也有著授課教師規劃的開課時程,故以彈性方式提供學生依興趣、課程提供時程與自有的學習規畫,由同類課程中擇一學習)
課程資訊 修習課程說明
編號
課程識別碼
課程名稱
學分數
以下課程 5 選 2 門
Choose 2 of 5 courses below
以下課程 4 選 1 門
Choose 1 of 4 courses below
備註
【落日條款】
- 適用對象: 112-1 入學之學生。
- 適用範圍: 112-1 (含) 以前終止之領域專長,詳見首頁最新消息。
【修習課程說明】
- 取得本領域專長認證須修習英語授課之班次
- 英語授課之課程識別碼第 4 碼為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