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設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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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域專長的施行學期若晚於畢業當學期,學生即使修習專長課程且成績及格,仍無法取得認證。
施行學期:112-1 主責單位: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基本資訊
主責教師
姓名
康旻杰
email
kminjay@ntu.edu.tw
聯絡窗口
姓名
劉晏呈
email
ntubp@ntu.edu.tw
學習目標
教學目標:<br>1. 將基礎課程、理論課程、及方法課程等跨越領域內容統整於都市設計總體課程的理論與實踐。<br>2. 從當代建築及宜居城市相關論述理解都市設計的價值,並從空間計畫書擬定的方法探索都市設計的操作。<br>3. 爬梳都市設計的歷史脈絡,認識當代都市設計相關的議題、論述、及範型,輔以在地的都市經驗及機制為對照。<br>4. 鼓勵學生透過批判性思考與反省,為自身所處城市進行特定基地之觀察與分析,進而提出規劃設計的想像及策略。<br><br>學生預期能展現的成果或狀態<br>1. 學生能從課程的結構了解都市設計相關的理論及案例,並建構自身看待都市建築與空間的價值觀。<br>2. 學生能從市民的角度省思都市設計對空間規劃及都市生活的影響,從而由公民參與的觀點提出改變的機會。<br>3. 學生得以由專業者的立場介入都市設計的想像與實踐,從議題的界定或發現,深入分析,並找出解決都市問題的策略和行動可能
課程架構

修課指引
在國際規劃設計暨建築相關學院中,「都市設計」並不常單獨成立為一特定系所,反而有時以學分學程方式認證,有時則與另一關係緊密之空間專業合而為一,如「都市規劃與都市設計」、「建築與都市設計」、「地景建築與都市設計」等,主要乃因都市設計在逐漸被認可為一特定專業的同時,多數學院皆認為它應當是不同空間專業分工的整合或「融滲」角色,而非再獨立成另一空間專業的旁支;且伴隨都市設計的知識系統原則上都強調「跨領域」的知識建構及面對真實都市議題的空間實作,而建築學、城市學、規劃設計方法、及與之相關的歷史脈絡往往是不可或缺的基本領域知識。<br>重要的都市設計學者A. V. Moudon 經過多年的比較性研究,提出A Catholic approach to organizing what urban designers should know (1992),以包容都市設計師應通曉的知識範疇。其中就過往都市設計的研究領域內容分類,即至少包含了「都市歷史研究」(Urban history studies)、「風貌研究」(Picturesque studies)、「意象研究」(Image studies)、「環境行為研究」(Environmental-behavior studies)、「地方研究」(Place studies)、「物質文化研究」(Material culture studies)、「類型形態學研究」(Typo-morphology studies)、「空間形態學研究」(Space-morphology studies)、「自然-生態研究」(Nature-ecology studies)等九大類。許多標竿性學校的都市設計課程,大約也在類似的框架下發展出跨學科的多元面貌。以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都市規劃暨設計系(Department of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為例,除了部分與上述研究領域相關的課程外,另還開出住宅(公共住宅、合作住宅、不動產開發等面向)、都市經濟、都市治理政策、街道劇場、乃至因應不同社會/文化地區的都市設計方法等,值得參考借鏡。但領域學程的課程結構有開課/修課數量的限制,因而現階段將聚焦於「當代建築」作為基礎課程,「宜居城市」作為理論課程,「建築計畫書與設計準則」作為方法課程,及「都市設計」作為統整課程。
課程資訊
修習課程說明
編號
課程識別碼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落日條款】
- 適用對象: 112-1 入學之學生。
- 適用範圍: 112-1 (含) 以前終止之領域專長,詳見首頁最新消息。
【修習課程說明】
- 取得本領域專長認證須修習英語授課之班次
- 英語授課之課程識別碼第 4 碼為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