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自然資源經濟學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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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域專長課程可能有先修科目或開放對象之限制,選課前請先到臺大課程網確認。
- 領域專長的施行學期若晚於畢業當學期,學生即使修習專長課程且成績及格,仍無法取得認證。
施行學期:110-1 主責單位:農業經濟學系
基本資訊
主責教師
姓名
石曜合
email
yhshr@ntu.edu.tw
聯絡窗口
姓名
徐君宜
email
sjy0528@ntu.edu.tw
學習目標
修習此一領域專長學生預計可以獲得之學習效益:
1、可學習目前社會科學領域中相對重要的個體經濟學,並熟識資料分析之統計學課程。
2、進階可習得涵蓋制訂管理環境與自然資源相關政策、各類型環境與自然資源之價值評估之模型與方法,進而至更廣層面公共議題之決策方法、氣候變遷與保險關係探索等之理論課程。
3、可習得依循各理論解決所屬議題方法的基礎與原理,並學習如何實際操作相關資料。
4、每一個理論課程除涵蓋解決所屬議題的方法原理與技術原則外,學生亦可由相關課程習得各實務議題應用結果之詮釋。
5、串接環境與自然資源、公共決策及保險主題及資料操作及實務應用結果,可讓學生理解(個體)經濟學在解決實際公共議題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在公共決策之重要性與必要性;同時,亦能更完整掌握私部門領域決策與公共範疇之交互關係。
課程架構
修課指引
一、農業經濟學系及經濟學系學生<br>農業經濟學系及經濟學系學生兩個系大學部的「經濟學原理」、「個體經濟學甲」及「統計學」均是大一及大二一學年之必修課,除主修外,另其他系雙主修或是輔農業經濟學系及經濟學系之學生,前述三門課同樣為必修,故不需另修「個體經濟學」及「統計學」。因此修「環境及自然資源經濟學」領域專長的學生總計需修層級2及以上,共5門課總計14學分。<br><br>二、非農業經濟學系及經濟學系的其他學系學生 <br>需由層級1基礎課程開始,先修習相當於「個體經濟學」3學分及「統計學」3學分課程,再進入層級2及以上各科目之修習。因此,此類學生完成「環境及自然資源經濟學」領域專長,總共需20學分。而所修習的基礎課程3學分「個體經濟學」由教授本領域專長「環境及自然資源經濟學」老師認可,而所修習的3學分「統計學」由教授本領域專長「應用選擇資料分析」老師認可。<br><br>三、層級2及以上課程修課順序要求<br>層級2及以上所規劃的五門課,「環境與自然資源經濟學」、「成本效益決策分析」、「風險管理與保險」、「應用選擇資料分析」及「全球環境與資源安全」沒有科目修習先後順序要求,依學生課程時間安排的妥適性。
課程資訊 修習課程說明
編號
課程識別碼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備註
任一學生在進入層級2及以上的課程修習,需先修習完農業經濟系或經濟學系的「經濟學原理」或「個體經濟學甲」或教授本領域專長之「環境及自然資源經濟學」老師認可之3學分「個體經濟學」課程;同時也修習完農業經濟系或經濟學系的「統計學」或教授本領域專長之「應用選擇資料分析」老師認可之3學分「統計學」課程。
【落日條款】
- 適用對象: 112-1 入學之學生。
- 適用範圍: 112-1 (含) 以前終止之領域專長,詳見首頁最新消息。
【修習課程說明】
- 取得本領域專長認證須修習英語授課之班次
- 英語授課之課程識別碼第 4 碼為 E